唯物辩证法两大总特征
(1)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和总特征: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2) 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观点的应有之义: 系统观念。
(3) 发展的实质: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1)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和总特征: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2) 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观点的应有之义: 系统观念。
(3) 发展的实质: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1)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
(2) 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 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的是对立统一规律。
(3) 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矛盾分析方法。
(4)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
(5) 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斗争性(对立)和同一性(统一)。
(6) 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
(7) 决定事物质的规定性的是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
(8) 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原因和动力的是对立统一规律。
(9) 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的是量变质变规律。
(10) 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道路和归宿的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11) 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的是量变质变规律。
(12)体现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的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第一,联系具有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第二,联系具有普遍性。联系的普遍性有三层含义:其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即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其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联系之中;其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成分或环节,并通过它表现出联系的普遍性。世界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
第三,联系具有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事物之间的联系也是多样的。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等。
第四,联系具有条件性。条件是对事物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其一,条件对事物发展和人的活动具有支持或制约作用;其二,条件是可以改变的,人们经过努力可以化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推动事物的发展;其三,改变和创造条件不是任意的,必须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1)注意错误选项会把联系理解为“主观任意”的。联系是客观的、有条件的,人类建立新的联系、创造新的条件,都不是任意的或主观的,出现“主观”“任意”意味着该选项值得警惕。
例如:
①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主观的。(错)
②人们可以任意地创造事物联系所需要的新条件。(错)
③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创造出新的联系。(对)
一切形式的变化就是运动,而发展则是事物变化中前进的、上升的运动。
发展的实质: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和旧事物的概念: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事物发展的过程性: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所谓过程,是指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
(1)注意错误选项会把新出现的事物理解为新事物。新事物和旧事物并不是按照产生时间的先后来定义的,而是看它是否顺应规律,是否具有远大前途。所以,时间上后产生的“新款”也可能是旧事物,不能把新事物等同于“新款”。
例如:
新事物就是最新出现的事物。(错)
(2)注意错误选项会否认事物的发展过程。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永恒存在。类似于“绝对稳定”“永恒存在”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例如:
资本主义具有绝对稳定性。(错)
| 原理 | 方法论 | |
|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内涵和关系原理 | 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2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3二者关系: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同一性通过斗争性来体现 | 1看问题“一分为二”。2“批判地继承”“批判地吸收” |
|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作用原理 | 1同一性的作用:矛盾双方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得到发展;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矛盾双方可以向着彼此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2斗争性的作用: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对比发生变化,此消彼长,造成事物的量变;促使矛盾双方的地位或性质发生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能孤立地起作用。2逆向思维、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福祸相依。3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 |
|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 | 1普遍性:“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2特殊性:指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各有其特点。3二者关系:共性寓于个性之中 | 1认识的一般规律:从认识个别到认识一般,再到认识个别。2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3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各国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 |
| 矛盾的不平衡发展原理 | 1在矛盾群中存在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2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3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 |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
(1)注意错误选项会颠倒“寓于”的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是“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是“必然性寓于偶然性之中”。
例如:
①同一性寓于斗争性之中。(错)
②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之中。(错)
③偶然性寓于必然性之中。(错)
(2) 注意错误选项会出现 “只看一边,不看另一边” 的情况。矛盾的各种特性均为 “同时存在” “一体两面”,这是适用于所有哲学原理的基本技巧,任何一对矛盾着的概念都不能忽略其中一方。比如,同一性不能孤立存在,没有 “绝对同一” 的说法,“绝对同一” 意味着只有同一性,没有斗争性,反之亦然。
例如:
①和谐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错)
②事物的发展是纯粹的偶然。(错)
③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绝对对立的。(错)
④如果现象和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都成为多余的了。(对)
| 质、量、度 | 1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2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认识量的意义:一是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二是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3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超出度的范围,此物就转化为他物。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原则 |
| 量变、质变 | 1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2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
|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3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4量变质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
(1)注意错误选项可能会与题干内容的侧重点不相符,即题干强调量变的重要性,就不能选强调质变重要性的选项。这是考研政治通用的技巧,即“侧重类”题目只能选与题干侧重点相符合的选项或“综合类”选项。在多选题中,“综合类”选项可以说是身挂“免死金牌”,几乎必然入选。
例如:
①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体现了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错)
②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体现了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对)
(2)注意识别题干的启示是“坚持适度原则”还是“注重量的积累以发生质变”。这是两个不同的启示,前者希望“不要质变”(如饭菜中的盐太少则淡,太多则苦),后者希望“实现质变”(如水滴石会穿)。
例如:
① “坚持就是胜利”的哲理在于量变必然引起质变。(对)
② “粉笔太长或太短都不称手”,从辩证法的角度看,就是要注重量的积累以达成质变。(错)
| 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 | 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 |
| 辩证否定观 | 1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自我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2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转变。3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4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
| 形而上学否定观 | 否定是外在的否定,是主观任意的否定;否定是绝对的否定,是不包含肯定的否定 |
| 否定之否定规律 | 1事物的辩证发展要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周期。其中,否定之否定阶段仿佛是向原来出发点的“回复”,但这是在更高阶段的“回复”,是“扬弃”的结果。2事物的发展呈现周期性,不同周期的交替使事物的发展呈现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总趋势 |
(1)注意错误选项会出现形而上学否定观。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自我发展,即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来自内因(内部矛盾)。外力的否定或外部因素的影响只是次要的原因,内因是决定性的,外因只是影响因素。
例如:
①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之外,都是鬼话。(错)
②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来自外力的否定。(错)
③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对)
(2) 注意错误选项会把事物发展描述为“直线的”或“循环的”。事物的发展趋势是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其形式上循环往复,实质上前进上升,或者说事物的发展“仿佛”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这意味着要识别那些包含“循环往复”“直线”“线性”的选项是否正确。
这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直线”“线性”相当于给该选项“定罪”,没有入选可能;二是选项中出现“循环往复”不代表一定错误,但是一定要说清楚,只是形式上的循环往复,不强调“形式上”那就是错误的。
例如:
①人类历史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错)
②要看到事物发展的直线性与循环性。(错)
③事物的发展在形式上是循环往复的,在内容上是前进上升的。(对)
| 基本范畴 | 原理 | 方法论 |
| 内容和形式 | 1内容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指把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2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 | 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
| 现象和本质 | 1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可以直接为人的感官所感知。2本质则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构成事物的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只有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把握。3现象的特点:个别的、具体的、多变易逝的、生动的、丰富的。4本质的特点:一般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深刻的、单纯的。5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与错觉不是一回事。6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的,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即使是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 透过现象发现本质 |
| 原因和结果 | 1原因与结果是相互区别的。在一个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在前,结果在后。2原因与结果是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在事物因果联系的长链中,一种现象在一种联系中是原因,在另一种联系中则可能是结果,反之亦然 |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
| 必然和偶然 | 1必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势。2产生原因:必然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 | 既要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充分 |
| 必然和偶然 | 然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3表现形式:必然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则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4地位和作用:必然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5必然存在于偶然之中,要通过偶然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背后隐藏着必然,受必然的支配,偶然是必然的表现形式和补充 | 考虑到各种偶然因素的作用,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
| 可能和现实 | 1可能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是指包含在事物中、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2现实是指相互联系着的实际存在的事物的综合。3根据现实中有无实现的条件和根据,分为“可能”和“不可能”。4根据现实中实现的条件和根据是否充分,分为“现实的可能”和“抽象的可能” | 分析各种可能,争取实现好的可能 |
(1)注意错误选项会错配五对范畴中的各种特点和功能。五对范畴其实是五对“矛盾”,这些范畴的两个方面都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但也都有不同的特点和功能。
例如:
①形式是事物存在的基础。(错)
②现象是一般的、普遍的。(错)
(2)注意错误选项会认为假象必然导致错觉。现象分为真象和假象,真象从正面直接表现本质,假象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从侧面间接表现本质,二者都表现本质,只是表现的方式不同。假象只是更难被看透,不代表一定不能看透,有些人会被假象迷惑,有些人可以透过假象看到本质。
例如:
①真象表现着本质,假象不表现本质。(错)
②假象一定会导致错觉。(错)
(3)注意错误选项会混淆假象和错觉。错觉不同于假象,错觉是“错误的感觉”,是主观层面的,它不符合客观实际;但假象不是主观的,而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无论是真象还是假象都是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不能用“对错”去形容。
例如:
①假象是错误的现象。(错)
②错觉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歪曲反映。(对)
(4)注意错误选项会抹杀因果关系的不确定性和多样性。实际上,在一个具体的因果事件中,原因是原因,结果是结果,但超出这个范围,因果关系可以相互转化,结果可能变成原因,原因可能变成结果。此外,同一个原因可能导致多种不同的结果(一因多果),同一个结果也可能由不同原因导致(一果多因),所以并不是一个原因绑定一种结果。
例如:
①原因和结果之间无法相互转化。(错)
②有其因必有其果。(错)
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
| 唯物辩证法 | 含义 | 本质 | 表现形式 |
| 客观辩证法 | 物质世界的规律 | 物质 | 外部必然性 |
| 主观辩证法 | 人们对规律的科学认识 | 意识 | 观念的、逻辑的 |
(1)注意错误选项会将客观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绑定,将主观辩证法和唯心主义绑定,一定要识别这种不知所云的混乱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是辩证法的两种不同形态,即物质的形态和意识的形态,二者有着一致的内容和不同的表现形式。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区别在于二者对物质和意识关系的不同理解,它们是对错的区别,唯物主义是正确的,唯心主义是错误的。
例如:
客观辩证法是唯物主义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是唯心主义辩证法。(错)
(2) 注意错误选项会颠倒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关系。既然客观辩证法指代客观世界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指代人们对规律的科学认识,那么二者的关系就是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是被反映和反映的关系。
例如:
客观辩证法是主观辩证法的反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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